佛建建市函(2011)12号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各有关企业:
2011年3月7日浙江中港数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经核实发现,该公司提交的备案租赁合同虚假。根据《关于修改〈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建[2007]152号第十二条)规定,对浙江中港数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上行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再受理其新申请。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申请资料的审查,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坚决清出我市建筑市场,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