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三季度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工地建筑材料抽检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11-28 11:44:00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为了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混凝土质量和在建工程的监管,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119月份对我市共5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混凝土、水泥、粉煤灰、混凝土外加剂、碎石、砂以及6个在建工程的钢筋等建筑材料进行抽检。现将抽检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次共抽检了40组材料

    钢 24组,抗拉强度和屈服强度合格,合格率为100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强屈比)3组不合格;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屈标比)3组不合格;

    水 10组,有一组不合格,合格率为90

    混凝土5组,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粉煤灰10组,有3组不合格,合格率为70

    外加剂5组,有一组不合格,合格率为80

    不合格样品具体如下:

    三水路路通水泥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一组水泥抗压强度不合格、两组粉煤灰烧失量不合格;

    佛山市华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有一组粉煤灰细度不符合要求、一组混凝土外加剂凝结时间、PH值不符合厂控指标要求;

    二、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检查情况

    经检查,受检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序号

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

备注

1

佛山市建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化学分析室环境不符合要求

 

2

佛山市华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外加剂检测用PH试纸

 

3

南海通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厂区内存有大量用途不明的混凝土试件

 

4

佛山市高明区班格混凝土有限公司

1.抽样的水泥(P4RQ10277)无试验记录

2.混凝土养护室试件摆放不符合要求(叠放)

3.砂、石外送检测缺项

 

5

三水路路通水泥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

负压筛无检定

 

    另外,对检测人员进行外加剂PH值检测试验的操作进行观察,发现各受检企业的检测人员均未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如试验使用自来水、没有使用标准溶液修正、无试验环境控制、样品未搅拌均匀等,导致检测结果的不准确。

    三、工地现场材料抽检情况

    从抽检的钢筋检测情况看,钢筋的抗拉强度和屈服强度均能达到技术要求。但共有5组钢筋的强屈比或屈标比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分别是高明区的明日嘉园工程(直径为14的钢筋的强屈比、屈标比均不符合要求 )、逸翠园工程(直径为14的钢筋的屈标比不符合要求)、三水区布心下涡十三小区商住楼工程(直径为1416的钢筋的强屈比不符合要求,直径为14的钢筋的屈标比不符合要求)、禅城区保利香槟花园(直径为16的钢筋的强屈比不符合要求)

    四、根据上述抽检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对存在较多问题的高明区班格混凝土有限公司要求在发文之日起2个月内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整改材料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诚信手册扣分记录

序号

企业名称

不良行为

扣分依据

扣罚分值

1

佛山市华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粉煤灰细度不符合要求

抽检原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10

混凝土外加剂凝结时间、PH值不符合厂控指标要求

抽检原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10

2

高明班格混凝土有限公司

抽样的水泥无试验记录;

未按规定对进场原材料进行验收

10

3

三水路路通水泥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

水泥抗压强度不合格

抽检原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10

粉煤灰烧失量不合格

抽检原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10

负压筛无检定

计量器具没有按时检定的

10

    ()对违反质量监督部门工作要求、厂区内存有大量用途不明混凝土试件(见附图)的南海通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在《诚信手册》扣20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局、监督站要认真贯彻执行我局《关于加强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建质函〔201070),切实加强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和使用单位(包括工程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管理。

    (二)从检查中发现,企业的检测人员在检测的实际操作在还存在较多不足之处,各企业应加强检测人员的培训,使检测人员熟练掌握相关的检测操作要求,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我局将在下一步的检查中加强对检测人员检测操作水平的抽查。

    (三)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第5.2.1条和5.2.2(强制性条文)的要求:钢筋的重量偏差要符合标准的规定、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但从工地抽检的钢筋检测结果反映,多组钢筋在这些方面出现不合格情况(详见附表)。请禅城区国土城 建和水务局、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和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须跟踪该批钢筋的使用情况,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四)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加强钢筋强屈比、屈标比的监控,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技术规程》已于201111日开始实施,各企业应认真贯彻该标准的各项要求。

    附件:南海通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用途不明的混凝土试件现场照片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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